关于试行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巡查的通知
闽建办建〔2019〕29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,经研究决定,从2019年8月1日起试行远程视频巡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从“动态监管系统”中,随机抽取应安装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的工程项目,作为巡查项目。
二、巡查内容按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(2018版)》规定的重点部位、环节,主要包括:
(一)钢筋安装质量;
(二)高大模板、深基坑、建筑起重机械、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;
(三)通信视频设施安装、运行维护、线路畅通情况。
三、按照自愿原则,上年度第四季度信用排名前200名的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,每家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,省质安协会建立名录库。每月随机抽取若干名技术人员参与在线巡查组,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企业施工现场管控水平。
四、省质安总站指导组负责指导和评价巡查工作质量、异议核实、组织协调等。巡查工作质量实行量化评价,由所发现运营商服务质量问题、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发现其他质量安全隐患三部分组成。每发现一个应安装监控设施但未安装的项目得5分,每发现一路监控设施无法查看等故障得3分。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得分以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(2018版)》规定公示核实的记分值为准。每发现一处其他质量安全隐患得0.5分。
五、省厅每月对在线巡查工作质量评价进行汇总分析,对评价前三名的施工企业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并信用加分。对评价最低的施工企业,一年之内不得参与巡查工作。参与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。
六、通信运营商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驻点确认解决视频服务质量等问题。省厅每月汇总分析通信运营评价情况,对故障率大于10%且评价最差的通信运营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;对连续两个月故障率大于10%且评价最差的通信运营商,将限制其在本省承接远程视频监控服务任务一个月。
七、省厅将及时评估在线巡查成效,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。县市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,创新监管方式,探索开展这项工作。施工企业要利用信息化技术,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,落实主体责任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19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