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再次征求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各设区市建设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、省发改委,省财政厅:
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,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,我厅在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基础上,起草了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。现印送你们再次征求意见,请提出具体修改和建议,于2019年4月23日前反馈省住建厅建筑业处。
传真:0591-87616918
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.doc.doc
2019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