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再次组织发动建设企业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,省住建厅于2019年2月20日发出《关于发动企业参与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》,建设行业企业彰显社会责任,积极响应号召,组织派出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,为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人力支援。但由于排查时间过半,任务还未过半,排查工作总体偏慢,仍需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。为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确保在雨季汛期到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,经研究,决定再次组织发动建设企业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单位(下称“牵头单位”)应当再动员、再部署,根据本地区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量和进度安排情况,遴选一批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等企业参与排查。
二、参与企业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组织安排,做好人员工作调度,派出有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参与排查,保障排查工作不间断。专业技术人员在排查工作中,应当听从组织指挥,发挥专业优势,精准摸排隐患,负责任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不得走过场,不得应付了事。
三、牵头单位做好与基层工作部门单位衔接工作,协调安排企业参与排查的具体任务,建立排查工作台账,如实记录企业和人员参与情况,并组织对企业参与排查质量情况进行评估。排查工作结束后,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牵头单位要根据评估情况,推荐一批承担排查工作任务多、表现突出的企业,经向社会公示后,填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贡献企业推荐汇总表(详见附表),报省住建厅建筑业处。省厅将在各地推荐的企业名单中确定一批工作成效突出、贡献较大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。
附件:填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贡献企业推荐汇总表
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
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19年4月17日